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联(总商会)工作,充分发挥市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的作用,泰安市工商联自6月起实行兼职副主席(副会长)轮值制度。采取在市工商联机关坐班值守和本人企业值守相结合的方式,每周安排1名企业家副主席或副会长参加轮值,每次坐班时间不少于半天。轮值期间,选择开展“五个一”活动:举办一次讲座;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调研活动;提一条工作建议;报送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协助推进市工商联有关工作开展。
市工商联
2022年6月16日
上一篇:泰安市工商联、市税务局 联合开展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
下一篇:泰安市工商联(总商会) 实行兼职副主席(副会长)星级评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