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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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监委印发《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从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方面作出规范约束,同时省工商联印发《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鼓励领导干部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发展,保护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要求要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为企业开展清廉建设提供遵循。清廉民企建设指导清单,以正面引导的角度,对民营企业清廉建设作出倡导规范,将为民企清廉建设提供依据和指引。要将清廉民企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推动将“清廉因子”注入企业发展的日常,让清廉理念根植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将清廉民企建设和企业风险防范有机结合。下一步,省工商联将立足我省实际,引导所属商会及会员企业从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把握亲情边界、依法诚信经营、培育清廉文化五个方面建立健全清廉合规体系,实现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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